正文 第五十三章高一年级纪事〔中〕(2) (第1/2页)
第五十三章高一年级纪事〔中〕(2)首次参加篮球赛有一天,已经下了第六节课了,原是凤山初中11班、而现在已经是高二年级的31班的林为忠同学,特地来到我的教室通知我说:“亚飞呀,在下了第七节课以后,你便提前去到学生食堂吃晚饭。饭后,我们学校篮球队要按时到工会的体育场,与县公安局进行一场篮球友谊比赛,请按时参加,不要迟到……”
“好的!”我马上答应了下来。后来,我才知道,原来他正是我们学校学生会的体育部长。
因此,凡是组织对外的体育比赛,便理所当然是他这个学生会的体育部长本身的一个职责了。
于是,当下了第七节课后,我便马上到食堂去,点清开饭的份数后,便就吃起来了。
此时,其他去参加比赛的同学,也相继陆续地到来了。随后,林为忠同学把一套学校的运动服发给我后并还交代说,到比赛时才穿,平时就不要穿它,还要注意保管好。
当大家吃完了晚饭以后,便集队一块走到在县总工会比赛场地去。当时,县工会和县体委都是同在一个地方办公的。
那时候,县体委的球场一时间还没有安上灯光,一到了天黑,还不能继续进行比赛。
一直到了六十年代以后,才做成了石灰球场,并安上灯光,就通宵都可以开展比赛了。
博中的篮球队员,大多数都是从凤山初中考上来的,并且,大多数又是高二年级的同学。
我还清楚地记得,从凤中来的就有林为忠、朱光柱、张九鑫、刘继宗、朱贞才和我;其他队员还有杨朝云、曾友寅。
高三年级只有回来复习的‘盘地’即庞廷辉。它是专门打中锋这个位置的。
这次比赛,虽然只是一场平常的友谊赛。但是,双方还是很认真地进行准备和比赛的。
在公安局的队员中,我只是认识李邦才一个,其他就全部都是很陌生的了。
开赛前,双方运动员分别在两端篮球场随便进行练习几分钟,裁判员的哨声吹响后,比赛就开始了。
我们学校下场队员当中,就我一个是高一的新生,其他都是老队员了。
后来,我听他们说,他们从上学期以来,便经常多次到外面与县城的其他机关的球队进行比赛。
因此,双方彼此都是很熟悉的了。我们队打中锋的是上届高三回来复习的‘盘地’。
打后卫的是朱光柱、曾友寅这两个高大个子。从上半场一开始,我便首发下场,是和张九鑫分别负责打左、右锋的。
虽然,我和九鑫他从来也没有真正的进行配合过。十多分钟过后,渐渐地,我们也便就熟悉起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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